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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东莞市提升末端执行力大会精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下称“南城法庭”)创新工作方式,推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提示函机制。近日,南城法庭发出两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提示函》,联动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商议处置方案,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有效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政(化名)状告父亲陈华强(化名), 要求其父返还2016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收取的属于陈政享有的某经济合作社的个人股东分红共计116967.32元。陈华强则辩称该些款项已用于陈政的学杂费及日常生活开支。
庭审中,陈政情绪激动,坚称父亲陈华强毁了他一生。而陈华强也指责儿子在校期间就经常与人打架,甚至打骂长辈,陈华强为此十分担心家人们的人身安全。陈政的代理律师亦反映其当事人患有抑郁症等精神障碍,情绪极不稳定,有自残或伤害他人的倾向。
为进一步了解案件,南城法庭承办法官郭芹走访了当事人的居住社区,发现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且本村人也不愿意与他们来往,村干部难以调和他们之间的矛盾。因此,南城法庭发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提示函》,联合党政综合办、综合治理办、公安分局、属地社区等部门,及时介入、密切关注、多次走访、细致摸排,严防矛盾发酵升级。
南城法庭与属地社区多次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为当事人家属分析利弊,说服其放下成见、打开心结,力争就地化解纠纷。该提示函发出短短一周内,经过各部门齐心协力、协调联动,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撤回起诉,避免了恶性极端事件的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南城法庭介绍,在审判、执行办案过程中,南城法庭会主动研判,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存在法律风险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法律漏洞的,结合个案特性,向相关部门发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提示函》,指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不稳定因素,预警相关主管部门密切关注、提前介入,提出针对性防控建议或解决方案,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应对,对可能出现的影响辖区社会安全稳定事件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以防发生现实危害。
南城街道相关负责人指出,南城法庭积极探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提示函机制,针对性强,成效显著,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司法服务保障。“南城法庭将积极探索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新路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提示函机制,持续为辖区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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